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温馨提示

发布日期:2016-07-05 17:05:00.0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 作者:机电系

亲爱的2016届毕业生:

欢迎你们返校!为了方便大家办理毕业证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离校手续,现就有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:

一、77日、8日集中领取毕业证、就业报到证。毕业生返校后先到各系、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,然后办理相关手续。

二、《离校清单》手续办理完毕的,由各班班主任持《离校清单》到教务处教务科集体领取《毕业证书》,毕业生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。

三、《就业报到证》由各班主任集体到就业指导中心(办公楼一楼)领取。毕业生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。领证后,应当立即认真核对,发现错误及时报告。“专升本”学生无就业报到证。

四、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,到武装保卫处(办公楼三楼)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
五、欠费学生到财资处(办公楼一楼)缴费,校园卡退卡退费到卡务中心(学生服务中心三楼)办理。

六、未归还学校图书的,到图书馆(西教学楼)办理。

七、迁转党员(预备党员)关系到各系党总支办理;团关系迁转到团委(办公楼二楼)办理。

八、档案按报到证开往地寄转,专升本”学生档案寄往录取院校招生办,请同学们在毕业当年询问档案接收单位是否收到档案。

九、获得省“双优”毕业生、本年度校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干和单项积极分子的,凭有效证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领取证书。

十、未还清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,需要与贷款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,要登录国开行在线服务网站(https://sls.cdb.com.cn)进行毕业确认。

十一、学校食堂二、三楼中午营业,欢迎同学们前往就餐。

 

亲爱的同学们,毕业在即,让我们携起手来将文明留给母校,将感恩留给师长,将关心留给同学,将信心留给自己。祝全体毕业生一路顺风、前程似锦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